一、零关税:
2020年6月,我国推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你知道吗?在海南政策中税收制度中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
这次来给大家说一说“零关税”。
“零关税”就是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在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外,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
对岛内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所消耗的原辅料、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
对实行“零关税”清单管理的货物及物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清单内容由有关部门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进行动态调整。
国家政策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大家要多多研究
二、低税率:
海南政策中税收制度中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原则。
这次来跟大家聊聊这个“低税率”
低税率:就是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经营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
这个条件就是:你需要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那么,你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税收政策:
我国推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极大地优化了税收政策安排。
从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其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作用:
1、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住房租赁专项债券等。
2、对有稳定现金流的优质旅游资产,推动开展证券化试点。
3、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在服务贸易领域开展保单融资、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业务。
4、支持涉海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股权、知识产权开展质押融资,规范、稳妥开发航运物流金融产品和供应链融资产品。
5、探索建立与国际商业保险付费体系相衔接的商业性医疗保险服务。
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发跨境医疗保险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