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公 司:山东猎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 箱:sdlycs2021@163.com
手 机:13853666887
网 址:http://www.sdlycs.cn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阳光壹佰胜利广场12号楼
微信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位置:首页 > 政策前沿
转: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1-04-08     阅读次数: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上一篇: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
下一篇:4月为大征期,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需要申报,这项新政需注意
Copyright  ©  2020-   山东猎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阳光壹佰胜利广场12号楼  sdlycs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