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账怎么做?
那么,暂估入账怎么做才对呢?没有发票也可以入账吗?“暂估”又是什么意思呢?
“暂估入账”其实是会计上实质重于形式的一种体现。业务已经发生了,虽然“票”还没到,但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为了反映企业真实的业务情况,就需要“暂估入账”了。
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最常见的三类“暂估入账”的情形及相关的会计处理:企业日常发生的采购业务中,经常会遇到“货已到,票未到”的情形,为了保证存货账实相符,需要先按结算单据或合同约定的价格对存货做“暂估入账”处理,等收到发票时再按发票价格入账。
实务中常常会遇到在建工程已经投入使用,但是竣工决算还没有办理的情况。1、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
2、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对于已真实发生的业务,如房租、水电费等,当期未取得发票的,可以通过预提的方式暂估入账。
2、“滥用”暂估
要想降低利润少交税,途径无非两种:
收入需要通过开票系统开具发票,因此,相比隐瞒收入而言,提高成本费用就显得相对简单易操作。
所以,就有了文章开头的那种“滥用暂估”的操作!
再次提醒大家,这种做法风险很大,如果业务是真实的还好,如果是凭空虚增成本,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