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公 司:山东猎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 箱:sdlycs2021@163.com
手 机:13853666887
网 址:http://www.sdlycs.cn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阳光壹佰胜利广场12号楼
微信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位置:首页 > 政策前沿
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1-05-28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的要求,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1年5月6日


 
上一篇: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土地闲置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下一篇: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Copyright  ©  2020-   山东猎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阳光壹佰胜利广场12号楼  sdlycs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