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四季度制造缓缴优惠延长
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
文件依据:《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73号)
●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6万元减除费用的扣除位置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
● 营业账簿印花税减半征收
自2018年5月1日起,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