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麻烦问一下2015年至2018年稽查局查补企业所得税,可以适用小微企业优惠税率吗?谢谢!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节选、整理,答复时间:2021-11-19)
税务稽查查补税款,符合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可以正常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按年度分别适用当年度的政策。
2015—2016年度可以参考财税〔2015〕99号文件规定, 2017年度参考财税〔2017〕43号文件规定, 2018年度参考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
综合上述答复来看,只要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符合税法规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正常享受。
附(一):现行小型微利企业标准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附(二):现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规定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1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三):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即将实施最新优惠政策
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