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问答

联系我们

公 司:山东猎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邮 箱:sdlycs2021@163.com
手 机:13853666887
网 址:http://www.sdlycs.cn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阳光壹佰胜利广场12号楼
微信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位置:首页 > 财税问答
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吗?
发表时间:2022-10-31     阅读次数:    

答复:

不可以。因此,民办非企业单位没有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需要缴纳残保金的。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上一篇:收款方、付款方与发票不符,是否违反“三流一致”?
下一篇:符合什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Copyright  ©  2020-   山东猎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阳光壹佰胜利广场12号楼  sdlycs20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