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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股权转让实操,这是合理合法的做法。
发表时间:2021-09-15     阅读次数:    

某公司为集团公司,下设100%控股的子公司A、B,子公司A为山东某公司,为了加强对子公司B的管理,A公司收购B公司。

请问:

吉林某公司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转让子公司B?

分别需要缴纳哪些税?

答:吉林某公司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股权划转的方式转让B公司。



方案一:股权转让


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某集团公司直接将持有的子公司B的股权,100%转让给山东电竞公司,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转让方

1、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股权转让的收入,属于企业的财产所得,需要按照收入减除股权计税基础后的余额,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收入需按照公允价值(市场价值)来确认,如果转让收入偏低,存在被税务机关调整的风险(关键看被转让公司的利润情况、盈利情况、经营情况。如果被转让公司B存在净利润,可以选择在转让前上交给母公司某集团公司)。

假设1:假设某集团公司转让收入为2000万元,计税基础为1500万元(采用成本法核算,计税基础为取得股权时的入账价值),则产生了500万元的所得,需要缴纳125万的企业所得税。

假设2:假设某集团公司转让收入为2000万元,计税基础为2500万元(采用成本法核算,计税基础为取得股权时的入账价值),则产生了500万元的亏损,不仅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应的亏损还能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假设3:假设某集团公司转让收入为2000万元,计税基础为1500万元(采用成本法核算,计税基础为取得股权时的入账价值),则产生了500万元的所得,但是,如果吉林某公司以前年度存在500万元的未弥补亏损,弥补完亏损后,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结:当子公司有未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下,或者预计转让产生亏损的情况下,采用直接股权转让方案,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一旦转让产生大额所得时,股权转让的方案税负较重,我们考虑下面的股权划转方式。

2、印花税

股权交易属于“产权转移书据”,股权交易的双方都要交印花税,具体来说,按照转让合同约定的收入*0.5‰缴纳。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受让方

印花税:

股权交易属于“产权转移书据”,股权交易的双方都要交印花税,具体来说,按照转让合同约定的收入*0.5‰缴纳。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方案二:股权划转


划转方

1、不交企业所得税

100%控股的母子公司之间,可以通过股权划转的方式实现股权变动,股权划转的有特殊的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

通过签订平价划转协议,某集团公司直接将持有的子公司股权,100%划转给山东某集团公司,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但是需要满足条件才能享受免税。

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9]59号)的规定,某集团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公司股权划转给山东某集团公司,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享受免企业所得税政策,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根据《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中第三条——关于股权、资产划转中的规定

对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2、印花税

股权交易属于“产权转移书据”,股权交易的双方都要交印花税,具体来说,按照转让合同约定的收入*0.5‰缴纳。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股权交易属于“产权转移书据”,股权交易的双方都要交印花税,具体来说,按照转让合同约定的收入*0.5‰缴纳。


受让方

印花税

股权交易属于“产权转移书据”,股权交易的双方都要交印花税,具体来说,按照转让合同约定的收入*0.5‰缴纳。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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