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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很多人都听过的错的财税知识。
发表时间:2021-11-04     阅读次数:    

最近有学员问:如果你介绍别人做成了一千万的生意,取得了居间费用,也就是佣金100万,如何才能把这100万安全的拿到自己家里去呢?

------有“财税专家”给这个学员的建议是:建议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然后开100万的发票,增值税是免税的。


【正确解答】:

这种说法这个也不是全对的。


第一:你介绍了这单生意,到底是以个人名义介绍的还是以单位 名义介绍的还是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去介绍的。

----如果别人这单生意是5月份做的,你这个个人独资企业时6月份成立的,你去用这个公司这单业务去开发票,就是偷税-这就是税务风险。

----如果你这公司是在5月份之前成立的,当初你去介入这项业务的时候就以个人独资企业去签约。然后个人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义去从事这项生产经营,这个是个人独资企业合法的收入。但是不要以为个人独资企业开了一单发票然后就可以把钱拿回去,我们同时要考虑付钱的单位,他是如何出账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我们可以拿佣金、拿手续费,但是这个佣金和手续费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超过5%的部分税务局是不承认的。也就是说在我们付钱的那个单位,即使拿到了你这100万的发票,税务机关也只会承认50万。另外50万不给进行税前列支,也就是说不能抵税。




所以税收筹划很专业,猎银财税希望各位企业家们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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