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外地出差培训,跟一家企业的财务交流生活困难补助金免个税的政策,她眼睛一亮,跟我说,企业完全可以借此筹划一下多给职工发放困难补助金,反正免征个税、也不存在社保问题。
我无言以对,只是简简单单的送给她一句话:恶意筹划、风险巨大!
愚蠢者去偷税,聪明者去避税,只有智慧者才去合理合法的节税!
在此,我针对税务上的困难补助金免个税的政策留给大家几个问题:
问题一:
企业为什么给职工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理由是什么?
问题二:
企业给职工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你留取相关生活困难的资料了吗?
问题三:
企业给职工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是否属于临时性的还是固定每月都发放?
问题四:
企业给职工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是否人人有份,还是仅仅是个别职工?
问题五:
企业给职工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补助金你是打款给谁了?
问题六:
企业给职工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补助金你会计上如何做账?